邻里纠纷为“墙”而“战”亮剑执行定分止
——囊谦法院执行局开展“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我院执行质效,4月11日上午,囊谦法院“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拉开序幕。
行动中,我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监督,县检察院、县融媒体多方见证,县执法大队、院法警队积极配合,将一起多年非法侵占他人院落涉及的厕所进行了依法拆除。
该案系一起执行积案,当事人旺某于2012年兴建房屋时,私自将自家的旱厕附着在属于申请人院落上空进行排污,严重破坏了申请人的居住环境,妨碍了申请人的日常生活。申请人魏某在2019年 11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我院审理,判决旺某立即拆除超出部分房屋。但旺某态度恶劣,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迫于无奈之下,申请人魏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受理案件后,多次前往执行人旺某家中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同时积极劝解协调两方关系,但旺某态度恶劣,拒人千里,始终不愿自行拆除。案件进入了“死胡同”。然而,这并没有让执行干警退缩,在前期集中执行工作结束后,该案立即被纳入了执行攻坚的重点案件,干警们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做足了充分的准备。11日上午,囊谦法院出动干警16余名,警车3辆,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羊旺毛带头进行指挥,按计划到达指定位置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执行现场,江羊旺毛副院长再次向被执行人进行告知其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劝导其保持头脑清醒、认清形势、遵守法律。随后,按照前期预案,围绕安保稳控,实行专人专岗,逐项推进,拆除工作有条不紊。经过两天的现场施工,违法建筑物已被拆除完毕。
下一步,囊谦县人民法院将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维护司法权威,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