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5月14日,囊谦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开到山间草场,切实解决群众诉累。
此次巡回审判受理的案件是三起涉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案件发生在囊谦县觉拉乡四红村,3名原告分别于1999年、2004年将自己的房屋和耕地转让给各被告,期间各被告一直占有和使用房屋及土地。2021年3名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归还耕地。
我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目前均在四红村,综合考虑到类似纠纷在牧区较为常见,本着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决定就地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前,组成以党组书记、院长郑炜为审判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成林更松,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措雅拉毛为审判员的合议庭,并多次到四红村调查取证。14日一大早,承办人员冒着细雨,来到四红村,在村干部的协助下,邀请了周边20多位农户代表全程全景参与,让老百姓在庭审中学法,同时也让老百姓积极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去。
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庭审调查,阐明利害关系,明理释法,逐步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双方达成庭下进一步接受调解的意向。
庭审后,旁听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巡回审理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法庭今后能开展更多此类案件的巡回审理,让群众知道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下一步,囊谦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诉源治理,以巡回审判为平台,举办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送法进牧区、以案说法等活动,为农牧区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