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累,有效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囊谦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充分利用休息时间,灵活拓展“法官联系点”、“便民联络员”职能,召集本院干警深入农村牧区开展巡回办案工作。
由于群众居住分散、部分村镇地处偏远,我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常进村、多入户的“马背法庭”方式,要求各业务庭室、入额法官根据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方便群众出发,机动选取案件开庭地点,送法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在纠纷发生地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既方便了群众,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每次巡回办案,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原则,在调解纠纷的同时,还开展了法制宣传工作,以案释法,用群众听得懂、容易接受的讲解方法,深入浅出的讲解群众身边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当地牧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