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囊谦县人民法院院长吕成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起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继红应邀列席审委会,对案件发表观点,并依法进行监督。
在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汇报后,肖继红检察长根据案情,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社会效果等情况发表意见。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审委会进行了仔细分析,并形成最终决议。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的标志性活动,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有效协调和沟通,共同提升案件质量。
在今后工作中, 法院与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在案件办理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囊谦、法治囊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