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宪法日。 为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根据省、州法院关于开展2014年“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的要求,我院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做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我院干警在县城主街道开展以“贯彻宪法精神, 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传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了确定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宪法的主要精神、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刑法、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知识。以期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10块,散发藏汉双语的“宪法知识”、“公民权利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须知”等宣传单页2000余份,赠发法律宣传手册1400余本,接待法律咨询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