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我院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及管业务、管人、管思想三统一原则,积极加强和改进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政治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把思想教育作为公正履行职责的中心环节,坚持教育与管理结合,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队伍战斗力。
二.总体目标
1.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院,推进队伍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晋级;
2.班子建设达到团结进步,创新务实,廉洁高效、从严治警;
3.队伍建设达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
4.廉政建设达到遵纪守法、秉公办案、清政廉洁、不谋私利。
三.具体要求
1.党组、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局室长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除担当所分管分工行政、业务工作职责,同时担当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四.责任内容
1.院长主持法院的全面工作,并向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负责,对全院工作负领导责任。
2.主管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并根据所管职能部门的责任范围,监督检查,指挥协调各项工作,对院整体工作负责,对院长负责。
3.其他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分管范围内审判业务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及办案制度对业务工作负责,对院长负责。
4.庭科室长正确履行职权,搞好本庭科室具体工作,落实院党组、院务会各项部署,依法办案,对全院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主管院长负责。
职务责任:
各级领导要对分工主管庭室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和建设承担领导责任。
1.对干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负责;
2.对干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标准,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负责。
3.对全院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科技建设、制度建设等总体目标和工作大局负责;
4.对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素质考评,执法守纪、工余监督,争先创优负责。
五.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1.思想工作:保证同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的普遍性;坚持党风、党纪、党性教育的经常性;执法执纪和形象教育的及时性;宗旨、信念、理想和敬业教育的深入性。其方法:正面教育、谈心疏导;抓住苗头,洞察倾向;小病早医,化解矛盾;以诚待人,表率服从;体贴爱护,排忧解难。
2.政治工作:讲政治、学理论,提高自身和干警政治素质的迫切性;注重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全院干警讲政治和多层次配合抓政治的广泛性;觉悟高低,作风优劣,业绩有无,进步大小,素质好坏与评定政治工作效果的统一性。其方法:率先垂范,纳入目标;因势利导,自我提高;典型示范,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生动具体;教育监督,形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