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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囊谦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13 10:11:33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州委的部署和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切入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进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目标要求  

    此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具体目标要求: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四、重点任务 

    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就是以查找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结合法院实际,照镜子、正衣冠。

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上不清醒,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学风不浓,不重视理论学习。执法公开力度不够,透明度不高。布置工作重形式,不重实效。凭经验办事,缺乏创新精神。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够等等问题。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纵览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开展群众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做到勤政为民、务实清廉。

    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以下问题:

    -----有的干警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薄弱,少数干警不信马列信宗教,抓工作不实,怕苦怕累,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不愿较真,不敢求实,满足于“得过且过”;

    -----个别法官理想信念不坚定,道德操守滑坡,自私自利,对待当事人冷、横、硬、冲,释法不清楚,言语粗暴简单,责任心不强、大局意识淡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办案子不做深入调查研究,凭经验、吃老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败坏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有的干警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办私事,出工不出力,能干事的人有干不完的事,不会干事的人无事可干,苦乐不均,有些以种种理由长期泡病假不上班,还有的上班时间扎堆闲聊,搬弄是非,影响团结。

    -----个别干警还存在讲排场,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现象,失去了勤俭节约良好传统。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管理,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使执法司法更加规范严明,更加公正公平;进一步创新执法司法理念,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在强化服务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使执法司法工作更有利于维护好社会稳定,更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部署动员。院党组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全体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

    2、组织学习。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利用每周二、五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大报告、有关文件、学习材料和及中央和省、州、县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并给全院干警作学习体会报告。三是结合我院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开展活动,即:制定切合我院实际的活动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以活动为专题设立一个简报专刊、以反映活动进展为内容出专题展示板、每名干警专备一个活动学习笔记本(完成5000字的学习笔记)、要求干警在活动每一环节写一篇心得体会。

    3、征求群众意见。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掌握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反馈、并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法和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1、分析查找问题。要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4、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大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干警。

   (三)整改落实、整章建制。要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尽快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中长期解决规划。

    2、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集中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细化整改项目、目标、时限、及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建议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健全完善制度。对于我院在作风建设、联系群众、队伍建设、案件管理、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制度,要逐一重新进行梳理、评估,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修改完善或废止;没有制度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公布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布,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合理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使之有一定代表性。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确保测评结果客观真实。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我院党组对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伊振江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吕成、副组长王永仓、田玉康,成员沈雁军、成林更松、尕吉、尕才、扎西巴总。 领导小组下设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吕成兼任,副主任王永仓、沈雁军兼任、成员田冬梅、谢文清、扎西达宗。

   (二)要大胆探索创新。要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在创新中求实效。要注意突出实践特色,充分运用多种活动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活动效果。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囊谦法院网、简报、信息、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积极宣传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的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大局,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用审判质效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责任编辑:囊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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