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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法院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囊谦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19 16:01:5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全国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13115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更好的推进审判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促进各级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人民法官队伍。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解决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分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教育排查阶段

    结合正在开展的整肃纪律作风、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公务用车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以及警示教育材料等文件,制定方案并在全院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车辆,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各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查摆,逐项核实登记。

    第二阶段:整改处理阶段

    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使全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对征求收集到的所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在逐项核实的基础上,该处理的处理该整改的整改。对行为性质不清、政策界限不明的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或者咨询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阶段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按最高人民法院文件要求,如实填写自查申报表并报上级法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转变法院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阶段:总结抽查阶段

    整改落实结束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中的不足和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从根源入手,建立健全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监督,并上报上级法院,通过监督检查从而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

    相关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全院干警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自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如实申报、主动整改,对要求提交的报告和填报的表格要力求真实、准确。

  (二)注重整改实效。对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纠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通过整改大力提高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法官职业监督,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期间,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报,经院党组研究后,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查处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从而将专项治理的成果转化为强化公务(警务)用车管理和约束法院干警从事违规经商营利活动的长效机制,防止已经整改过的问题出现反弹。

    总之,我们要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与当前的纪律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囊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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