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要求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现就我院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筑牢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阵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一系列惠民政策为抓手,化解矛盾纠纷,改善和密切党群关系,转变法院工作作风。
三、活动内容
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推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院开展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板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以组成工作组开展下乡巡回办案、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的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及一系列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在全县各民族中牢固树立起“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
2、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阅览室,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两讲一树”和“文明囊谦” 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全民性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道德素质,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稳妥开展。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力推进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进司法公正,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围绕劳动报酬纠纷、涉农涉牧纠纷、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结合法院审判职能梳理矛盾纠纷,积极排查调处,做到案结事了。指导村级矛调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做好善后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下乡巡回办案活动,深入乡、村、社进行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安囊谦”建设。
4、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全院干警中进一步加强涉藏思想维稳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避免被个别人利用成为谣言的传声筒和不稳定事件的参与者。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分裂渗透破坏和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安全感。
5、努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二十条意见”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中,细化到全院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能上。认真抓好干部作风整肃活动,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整肃活动取得实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教育、z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我院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6、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深化“两基一强”,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好“一乡三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通过向联点贫困户宣讲政策、开展慰问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机制,加大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工作力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本院范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为加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囊谦县人民法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活动的推动落实,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和反馈信息。
2、深入进行思想发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省法院、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的要求和基本方式,确保整个活动科学有序地实施。
3、要加强舆论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利用法院简报、法院信息、法院网等载体,精心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的宣传工作,着力谋划活动中的宣传重点,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呼应的宣传态势,为全院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