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玉树和平解放,1950年10月,中共玉树地委派访问团来囊谦接管了旧政权,向人民政权过渡。建政后的工作主要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少数民族中培养干部,清除土匪和国民党残余势力,稳定社会治安,进行夏季政权的调整和建立,调解部落纠纷,加强本民族团结,发展农牧业生产。与此同时,法制建设也开始进行,1952年囊谦县先后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
“文化大革命”时期,囊谦县政权系统领导机构经历了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67年6月军事管制的第一阶段和从1967年6月至1967年12月囊谦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的第二阶段以及从1967年12月囊谦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至1976年粉碎“四人帮”的第三个阶段。囊谦县人民法院在“文革”中,于1968年5月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合并,更名为:囊谦县公察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直到1973年囊谦县按照省委青发(1973)78号文件精神,于8月22日前撤销了公检法机关军管制,同年9月26日,囊谦县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昂欠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和恢复昂欠县初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昂革(1973)86号),恢复昂欠县初级人民法院,并启用新印模,作废原昂欠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印章。
目前,囊谦县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审监庭、办公室、执行局5个机构和1个派出人民法庭。全院现有正式干警25人,其中:法官13人,书记员7人,法警4人,其他审判辅助人员1人;本科学历人员占干警总数的52%。2011年根据省发改委文件,我院开始准备筹建审判业务楼和建设白扎法庭业务用房,成立了专门的基建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和管理我院所有的基建项目工作,2012年完成了白扎法庭260平方米房屋、围墙、地坪、大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任务;完成了县法院业务审判楼71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于同年10月15日正式开工,现该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有望于2014年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近年来,囊谦县人民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囊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囊谦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基攻坚工作先进联点单位”、“平安单位”、“文明单位”、“优秀基层党支部”等数十项荣誉,涌现出了玉树州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青海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伊振江、毛庄乡灾后重建优秀共产党员更松尼玛等一批优秀典型。